洛人社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

   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(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)到经认定公布的“洛阳市就业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,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,每人每月1000元。

    其中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的单位,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。就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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